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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治共治法治 落细落小落实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对加强首都城市治理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市第...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对加强首都城市治理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努力构建超大城市治理体系,推动我市基层社会治理实现精治、共治、法治,市委市政府制定实施了《北京市基层社会治理规范化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对标对表,在《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社会治理规划》基础上,结合“疏解整治促提升”,瞄准2020年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在抓基层、抓覆盖、抓规范上求实效,核心要义是“全覆盖+规范化”,既有量的要求,基层社会治理的规定动作要在全市实现全覆盖,又有质的规定,社会治理的各项工作力求实现规范化、标准化。《行动计划》的主要特点是“目标+指标”,在明确三年目标任务的同时,制订修订了一系列配套评价指标,使基层社会治理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明确、要求明确,可操作、可量化、可评价。

    《行动计划》包括了街道社区治理、社会组织治理、非公有制企业服务、社会工作队伍建设、网格化体系建设五个方面的19项重点任务若干项具体措施。

■推进街道社区治理工作规范化、全覆盖

    街道社区是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主战场”,是党和政府政策落地、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最后一公里”。规范街道社区治理,对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至关重要。《行动计划》在这方面提出了4项任务:

1.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落实“街乡吹哨、部门报到”。一是坚持党建引领,着力提升街道党工委领导力和组织力,强化街道统筹协调和服务管理职能,聚焦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主责主业,制定完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二是推进街道层面行政执法改革,更加突出条块结合,推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服务基层,建立完善街道统筹、基层行政执法部门共同参与的实体化综合执法中心,统一调度各成员单位行政执法力量,开展综合执法活动。三是完善街道内设机构设置,按照大部门制、扁平化管理工作要求,将街道党政内设机构综合设置为综合保障、党群工作、平安建设、城市管理、民生保障、社区建设等部室,并统一规范机构名称和限额。四是整合协管员队伍,严格控制规模,落实市级总体统筹、区级部门招录培训、街道统一使用管理的工作要求。

2.完善社区“三位一体”治理体系,实现社区治理规范化。一是进一步明确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服务站工作职责,制定完善职责清单,严格落实社区工作事务准入制度;完善社区党建、社区自治、社区服务“三位一体”治理体系,形成既分工明确又相互协调的社区工作机制。二是加强以街道、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城市基层党的建设,进一步完善街道、社区“大党建”协调机制,实现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区域化;以“一规一表一册一网”为载体,构建“B+T+X”工作体系,实现街道、社区党支部工作规范化。三是加强分类指导,进一步扩大老旧小区自我服务管理试点,基本实现全覆盖;进一步开展城乡结合部社区综合治理示范点和农村社区服务站示范点建设,创新村转社区党组织设置方式;加强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间的议事协调机制。四是完善社区治理评价机制,明确社区治理评价的主要内容、工作标准和评价办法,加快推进社区治理规范化建设。

3.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实现社区公共服务全覆盖。一是进一步实施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十个覆盖工程”,完善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指导目录,在对全市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情况进行新一轮调查统计基础上,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分期分批补齐有关服务项目和设施;统筹社区管理服务用房使用,落实新建居住小区规划建设社区配套用房有关要求,创新老旧小区社区配套用房政策,为社区开展工作和居民开展活动提供有利条件;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推进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提升社区医疗服务能力,更好满足社区居民卫生与健康需求。二是加快推进“一刻钟社区服务圈”示范点建设,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并逐步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社区延伸;结合市民需求,不断新增服务项目、提高服务品质,努力为居民提供贴心、舒心、温心、放心服务。三是修订《北京市社区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创新社区治理体系,规范社区管理,完善社区服务,促进社区持续健康发展。

4.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实现共建共治共享。一是充分发挥街道“枢纽型”社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在街道党工委领导和街道办事处主导下,组织协调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和基层治理;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组织基础作用,有效开展社区公益服务和社区自治工作;充分发挥专业社会组织特长,更好地为社区提供特色服务。二是鼓励驻社区单位向社区居民开放内部服务设施,建成500个以上“社区之家”示范点。三是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机制,支持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等参与社区治理。四是大力推动“互联网+社区”服务,推动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延伸到社区,扶持养老、助残、物业、家政、商业等领域社区服务机构发展,为居民提供便捷服务。

■推进社会组织治理工作规范化、全覆盖

    社会组织是“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重要载体,是社会治理的中间环节,在提供社会服务、参与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关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规范社会组织治理工作,有利于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专业化水平。《行动计划》在这方面提出了4项任务:

5.健全体制机制,实现社会组织工作体系全覆盖。一是巩固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基础,加强区、街道(乡镇)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建设,基本实现市、区、街道(乡镇)三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全覆盖。二是按照“分类管理、区域兜底”的思路,创新党组织设置和党建工作方式,聚焦房地产中介、物业、出租车、互联网、律师等行业,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中介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三是深化党建带群建促社建体系建设,通过不断加强党的建设,推动群团组织、社会组织更好履行职能;注重发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作用,引导其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6.加强培育扶持,实现对社会组织的服务体系全覆盖。进一步推动全市社会组织服务(孵化)体系建设,形成分级分类、功能互补、有机统一的社会组织服务(孵化)网络。三年内,把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和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建设成为示范性社会组织服务基地,把各区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建设成为标志性社会组织服务窗口,基本实现各街道(乡镇)社会组织服务基地全覆盖。

7.打造公益品牌,提高社会组织服务质量。持续开展一年一度的“北京社会组织公益行”“北京社会公益汇”活动,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品牌创建工作,努力实现各类社会组织服务有特色、各级“枢纽型”社会组织服务有品牌。大力培育发展“支持型”社会组织,积极采用公益创投、网络众筹等方式,不断拓宽社会资本进入渠道,为社会组织更好利用社会资源创造条件。积极推进社会组织人才交流平台和“众扶”平台建设,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内容。

8.完善工作规范,提升社会组织自身建设水平。深入开展“枢纽型”社会组织示范点建设,研究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形成长效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工作规范,推动社会组织基础工作标准化。

■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服务工作规范化、全覆盖

非公有制企业不仅是经济建设的重要主体,同时也是社会建设的重要主体。以履行社会责任为切入点,非公有制企业在社会治理中具有较大的发挥作用空间。规范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管理工作,有利于调动广大非公有制企业及其员工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行动计划》在这方面提出了3项任务:

9.以党的建设为引领,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一是逐一摸清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建设情况,建立健全党建信息库和服务需求台账。二是进一步巩固发展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成果,着力完善街道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横向联动体系,加快推进商务楼宇、各类园区、商圈市场和互联网业等新兴领域党建工作全覆盖,并引领统一战线工作、群团工作全覆盖。在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全部建立党组织,在没有党员的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群工作站(室)。三是各区、街道(乡镇)整合区域资源,统筹建设一批基层党群活动服务中心,为“两新”组织开展党群活动提供场所。四是加强教育、培训和引导,做好非公有制企业意识形态工作。五是推进“互联网+党建”,出台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建设考评办法,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员工成长深度融合。

10.以商务楼宇工作站为重点,推动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管理规范化。一是修订《北京市商务楼宇工作站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统一标准、明确职责,确保有站覆盖、有人办事、有效服务、工作规范,实现党群工作、统一战线工作、政务服务在商务楼宇落地生根。二是完善商务楼宇“多站合一”“一站多楼”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商务楼宇联合党组织、联合性群团组织建设。三是充分发挥街道(乡镇)和园区的综合协调作用,强化对商务楼宇的服务管理,使之成为推动城市基层党建和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阵地。

11.以履行社会责任为着力点,推动非公有制企业积极主动为社会治理贡献力量。完善企业社会责任评估指标体系,持续开展北京市非公有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综合评价活动,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在加强党的建设、保障员工权益、诚信生产(服务)经营、维护国家利益、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更好履行社会责任。

■推进社会工作队伍建设规范化、全覆盖

人才是决定各项工作水平的关键因素。社会工作者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工程师,是社会运行的“润滑剂”。规范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有利于提升社会治理工作的能力、水平,提升社会治理的成效。《行动计划》在这方面提出了5项任务:

12.加大社会工作队伍建设力度。持续推进《首都中长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实施,努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到2020年,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到8万人左右,其中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不少于4万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自身建设,选派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社区挂职,选好配强社区“两委”班子,打造一支政治意识强、综合素质高、工作作风好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骨干队伍。

13.实施社会工作队伍培训计划。一是进一步实施“社区工作者万人培训计划”,每年培训10000名以上社区工作者,三年内完成全市社区工作者培训以及城市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建指导员、党员轮训。二是实施“社会组织千人培训计划”,每年培训1000名以上社会组织骨干。三是实施“社会治理高级人才百人培训计划”,每年培训100名以上社会治理高级人才。四是实施“社工人才继续教育计划”,鼓励支持优秀社会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

14.完善社区工作者管理机制。一是规范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从2018年开始,全市社区工作者总体待遇平均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二是进一步拓宽社区工作者成长空间,实施社区党组织书记“领头雁”工程,加大从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录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力度,注重把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选拔到街道(乡镇)领导岗位。

15.扶持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发展。每年推动成立100家左右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三年内全市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总数达到1000家左右,其中规范化建设试点达到100家。推进全市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党的组织建设,实现具备条件的较大规模社工事务所等全部建立党组织。

16.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引导公众实名注册为志愿者并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到2020年实现实名注册志愿者与常住人口比值达到0.183。加强社会领域志愿服务工作,推进街道(乡镇)、社区(村)和“枢纽型”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机构、非公有制企业、商务楼宇等建立志愿服务组织。进一步规范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制定激励回馈志愿者相关政策。

■推进网格化体系建设规范化、全覆盖

网格化是现代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工具,网格化服务管理已经成为城市治理的重要依托。规范网格化体系建设,能够有效整合各种资源,增强社会治理的精细化程度,提高社会治理的智能化水平。《行动计划》在这方面提出了3项任务:

17.推进网格工作体系全覆盖。按照“边界清晰、大小适当、有机统一”的原则,将社会服务管理网格、城市管理网格、社会治安网格、城管综合执法网格等有机统一起来,实现“多网”融合、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化工作体系全覆盖。

18.推进网格平台规范化建设。各区、街道(乡镇)以及有条件的社区(村)要按照统一标准,建立综合平台、指挥机构、专职队伍,实现网格平台规范化、一体化运行。

19.推进“网格化+”行动计划。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等各方资源,进一步拓展网格平台服务功能,使“网格化+”行动在服务社区居民和治理大城市病等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创新网格化工作方式,推动“雪亮工程”、微网格、“E通车”平台、北京社区网建设等工作。三年内,在全市建成1000个“互联网+为老服务”站点,推动社区智慧养老工作向纵深发展。

    社会治理是整体性工作、系统性工程,需要党委的领导、政府的支持、社会的配合,需要各类主体共建共治共享。为保障《行动计划》的实施,市委市政府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考核、做好宣传引导提出了明确要求。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进一步明确各项任务的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并加强监督考核,推动《行动计划》的落实。